论陆羽与杭州

——兼与赵大川等先生商榷

摘要  本文认为,陆羽一生游历之处甚广,其到过余杭县是有可能的,但他不可能隐居余杭苎山、吴山。陆羽曾数度到过杭州,特别是于唐德宗贞元中遍游武林诸山,并写下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。

关键词   陆羽  杭州  余杭  茶记  茶经 

赵大川等先生近年来先后撰写了系列论文《茶圣陆羽在余杭著〈茶经〉考》(《农业考古》20024期)、《陆羽在余杭著〈茶经〉的依据》(《农业考古》20034期)、《陆羽与杭州》(《法门寺文化研究通讯22——2004第三届法门寺茶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专号》,论及陆羽与余杭及杭州的关系,颇多新见。但在细读之余,对其中的一些论点、论据存有疑惑。本着求真务实、百家争鸣的精神,现提出与赵大川等先生商榷,并求证于方家。

  关于陆羽乾元元年到杭州见证道标竞选灵隐寺主持

赵文说:“陆羽于乾元元年(758)来到杭州。乾元元年,杭州灵隐寺竞选主持和尚,‘试通经七百纸者,得度师首’,和尚道标中选。明万历《钱塘县志》载,‘陆羽目为道标梵僧名之威凤云’,指的就是这件事”,“唐乾元元年(758)来到杭州,见证和尚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”,“唐乾元元年(758),灵隐寺公开竞选主持和尚,‘试通经七百纸者,得度师首’,能精通七百卷佛经者,将成为主持,和尚道标中选”,“明万历《钱塘县志》之‘道标’条目,末尾有‘陆羽目为道标梵僧名之威凤云’,是指陆羽见证道标竞选灵隐主持这件事,证实陆羽于乾元元年,即758年来到杭州。”(以上俱见《陆羽与杭州》)

赵文所说“道标竞选灵隐主持”,依据是明万历《灵隐寺志》之“道标”条目中的“试通经七百纸者,得度师首”这句话。赵文所说“陆羽见证道标竞选灵隐主持”,依据是明万历《钱塘县志》之“道标”条目末尾的“陆羽目为道标梵僧名之威凤云”。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,赵文不仅断句有误,理解更是有误。且看《灵隐寺志》原文:“道标法师,姓秦,富阳人。七岁时,有高僧摩其顶曰:‘此子目秀如青莲,得非释氏威凤耶。’遂出家,事灵隐白云峰海公。肃宗乾元元年,试通经七百纸者得度,师首中选。后习毗,有高行,往南天竺结茆峰西号西岭草堂。尤善诗,与皎然、灵澈齐名,时人语曰:‘霅之昼,能清秀;越之澈,洞冰雪;杭之标,摩云霄。’杭人尊之,呼西岭和尚,又称为僧中十哲。李吉甫、韦皋、孟简皆心交物外,分契尘中。长庆三年示寂,寿八十四,葬本山,塔今无考”。而《钱塘县志》原文:“受具后说戒六坛,积施置田,收万斛粟,藏而供众。每飞章寓韵,乐府采声,所谓‘杭之标,摩云霄’者也。时词人与之分契,陆羽目为‘道标’,梵僧名之‘威凤’云。”

明万历《灵隐寺志》和《钱塘县志》之“道标”条目是节取自北宋赞宁《宋高僧传》卷十五明律篇第四之二《唐杭州灵隐山道标传》。但《灵隐寺志》中的“又称为僧中十哲”,则为附会,是错将东晋时的高僧鸠摩罗什弟子“十哲”之一的道标当作唐时灵隐寺道标。

唐朝在平定“安史之乱”中,不惜采取卖官鬻爵和纳钱度僧尼、道士的办法来增加财政收入,以供军需。《佛祖统纪》卷四十载:“帝在灵武,以军需不足,宰相裴冕请鬻僧、道度牒,谓之香水钱。”又《佛祖历代通载》卷十三于丁酉(至德二年,757)年记:“敕五岳各建寺庙,选高行沙门主之,听白衣能诵经五百纸者度为僧,或纳钱百缗,请牒剃落,亦赐明经出身。及两京平,又于关辅诸州,纳钱度僧、道万余人。进纳自此而始。”所谓“纳钱度僧尼、道士”,就是由政府向僧尼、道士卖度牒。因为唐代僧尼出家必须由尚书省的祠部发给度牒,作为得到政府允许出家的合法证明。僧尼凭度牒可以免除徭役,但为防止人们为避徭役而纷纷出家,所以又加试经,即必须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对经义的理解才可得度为僧尼,故唐肃宗于至德二年诏“能诵经五百纸者度为僧”。

据《宋高僧传》,道标幼时便“神清气茂”,七岁时,遇一高僧,高僧摩其顶曰:“此子目秀如青莲,得非释氏威凤耶”,也就是明万历《钱塘县志》之“道标”条目末尾的“梵僧名之‘威凤’云”,只是不知“大沙门”、“高僧”何以变为“梵僧”?道标之父应高僧之请,遂允其出家。道标先师事灵隐山白云峰海和尚,成为小沙弥。恰逢至德二年诏“能诵经五百纸者度为僧”,“师首中选”,是说道标是灵隐寺第一个通过试经而成为国家承认的比丘,而不是如赵文所说的“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”。按《灵隐寺志》所记“长庆三年示寂,寿八十四”来推算,道标当生于开元二十八年(740),至乾元元年(758),不过十九岁,且未受具足戒,未取得僧籍,岂能当住持?

道标虽然得到政府颁发的度牒,但依佛教戒律,必须受具足戒才能成为比丘,获得僧籍。沙弥只须奉行十戒,而比丘奉行的具足戒,依《四分律》,有二百五十条,因与沙弥、沙弥尼所受十戒相比,戒品具足,故名具足戒。受具足戒简称“受具”,所以明万历《钱塘县志》之“道标”条目称其“受具后说戒六坛”。道标受具足戒,依《宋高僧传》,是于“永泰初受具品于灵光寺顗律师”,那是在765年。道标得到国家发给的度牒后配在天竺寺,研习戒律,成为著名的律僧,《宋高僧传》称“凡度人戒计六坛为众紏绳,经一十二载”,他在十二年中六次登坛为僧尼授具足戒。即《灵隐寺志》“师首中选。后习毗,有高行,往南天竺”,《钱塘县志》“受具后说戒六坛”。

道标于唐德宗贞元中(795年前后),在西岭下结茅堂,屏息僧务,修心养气,究心于诗文。其诗文才华与湖州皎然、绍兴灵澈齐名,江表一带谚云:“霅之昼,能清秀。越之澈,洞冰雪。杭之标,摩云霄。”道标与相国李吉甫、大司空严绶、右仆射韦皋、礼部侍郎吕渭、滑毫节制卢群、襄阳节制孟简、同州刺史李敷、浙东廉使贾全、中书舍人白居易、隋州刺史刘长卿、户部侍朗丘丹、外郎裴枢、秘阁严维、常州释元浩、润州释南容、金华释干辅、吴门释光严、上都释智崇等,心交尘外,分契林中。《灵隐寺志》所谓“李吉甫、韦皋、孟简皆心交物外,分契尘中”,《钱塘县志》所谓“时词人与之分契”。道标与皎然、灵澈齐名,是三人皆为僧人而又具文才,非是如赵文所说的“三大禅师”。在《宋高僧传》中,道标、灵澈作为律师入传,皎然则禅、律兼修,师从灵隐寺守直律师。《灵隐寺志》卷三上“皎然”条目:“皎然,清昼律师,……”,以律师目皎然。

可能是因为皎然的原故,陆羽结识了道标,并评之为“道标”。据《宋高僧传》:“又景陵子陆羽云:夫日月云霞为天标,山川草木为地标,推能归美为德标,居闲趣寂为道标。名实两全,品藻斯当”。“居闲趣寂为道标”,一语双关,此即明万历《钱塘县志》之“道标”条目末尾的“陆羽目为‘道标’”,并非如赵文所说的是陆羽“见证和尚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”。

事实上,并不存在“杭州灵隐寺竞选主持和尚”、“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”事,更不存在陆羽“见证和尚道标竞争成为灵隐寺主持”事。因此也就不能证明“陆羽于乾元元年(758)来到杭州”。

  关于陆羽隐居余杭苎山写出《茶记》

赵文说:“陆羽在上元初的上半年,即760年上半年隐居苎山,写成《茶记》一卷”(《茶圣陆羽在余杭著茶经考》)。对于上元初陆羽隐于苕溪,或结庐于苕溪之滨,大家并没有什么异议。关键是苕溪究竟是指湖州还是指余杭?赵文认为:“陆羽隐居苎山,自称桑苎翁,最早的记载来自南宋《嘉泰吴兴志》谈志十八“桑苎翁”之条目。但查遍《嘉泰吴兴志》所有的条目,查遍以后的湖州府志,以及湖州的古地图,湖州均无苎山的地名。我又把目光投向杭州,无论在古籍上,还是在古地图上,杭州的古籍多处出现‘苎山’的字样”(《茶圣陆羽在余杭著茶经考》)。

《嘉泰吴兴志》谈志十八“桑苎翁”条目记:“唐,陆羽,字鸿渐。初隐居苎山,自称桑苎翁,撰茶经三卷。……”这是关于陆羽隐于苕溪之外的明确初隐地点,值得慎重考证。但如说苎山在杭州余杭,则还有如下一些疑问:

第一,苎,当指苎麻。苎山,当指种植生长苎麻的小山、丘岗,是个小地名。苎山之名在湖州、杭州一带应有许多,只是不全见载于方志。不载于方志,未必湖州就无苎山的地名。另外,《嘉泰吴兴志》初版于南宋嘉泰元年(1201),距唐上元初有四百四十年,又焉知在唐与北宋时湖州无苎山?

第二,“初隐居苎山,自称桑苎翁”,似乎“桑苎翁”之号源于陆羽隐居苎山,其实不然。陆羽在桑苎翁之号外,还有竟陵子、东岗子等。竟陵子的由来当是因为陆羽的籍里是复州竟陵,而东岗子则是陆羽曾寓居东岗。关于东岗在何处,有说在湖北竟陵,有说在江西上饶。“子”是男子的美称,但“翁”应是上了年纪。“翁”不说应过了天命之年,起码也应过不惑之年。按通行的说法,陆羽生于开元二十一年(733),上元初(760),陆羽不过27岁,连而立之年都未达的青年,焉有称“翁”之理?“桑苎翁”,当是其晚年的自号。皎然《寻陆鸿渐不遇》诗有“移家虽带郭,野径通桑麻。”郭乃外城,说明陆羽新家是在城郊,门口的小径可通向桑田麻地,所以以“桑苎翁”自号。也许陆羽自己就以桑麻为业,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,“桑苎翁”是陆羽中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。有人说陆羽新家就在湖州青塘门外,名青塘别业,青塘别业是大历年间陆羽在朋友们的帮助下营建的。正是陆羽有了固定之家,桑麻之业,所以自号“桑苎翁”。

上元初,无论如何,陆羽不会自号“桑苎翁”。唐李肇《国史补》“陆羽得姓名”记:“羽于江湖称竟陵子,于南越称桑苎翁。”陆羽浪迹江湖,早年以“竟陵子”名闻当时,《宋高僧传》“唐杭州灵隐山道标传”就有“景(竟)陵子陆羽云”。即便是陆羽初隐苕溪,未决定以湖州为终老之地时,也是以“竟陵子”为号,竟陵毕竟是他的故乡。《太平寰宇记》卷一零七《江南道五·上饶县》记:“陆鸿渐宅在县东五里,《郡国志》云:‘陆羽字鸿渐,居吴兴,号竟陵子,居此号东岗子。”《颜鲁公集》卷五《项王碑阴述》云:“其神灵事迹,具见竟陵子陆羽所载《图经》。”陆羽到上饶是在建中年后,颜鲁公作《项王碑阴述》是在大历十二年五月,可见在建中年以前,陆羽居湖州时还是以竟陵子为号。只是到了中晚年,特别是在有了青塘别业这一固定的生活之地,“移家虽带郭,野径通桑麻”后,才以“桑苎翁”自号。

 “桑苎翁”号与苎山无任何关系,我反倒认为,“初隐居苎山”的由来则是后人附会“桑苎翁”。为何《嘉泰吴兴志》不在寓贤、艺术、义行等人物传中记载陆羽,仅在“谈志”中出现?恰恰证明此条的不可靠,系附会臆造。该条除了“初隐居苎山”外,其余内容均抄自他书。其实,中国的方志往往不是十分可靠。如上文所指出的,《灵隐寺志》将晋道标附会为唐道标,《钱塘县志》则将“大沙门”、“高僧”附会为“梵僧”。正因为方志材料可供参考,但不是十分可靠,所以尽管吴觉老、朱自振先生早就分别编辑出版了地方志茶叶历史资料集,但研究者引用参考此两书的却很少。

第三,众所周知,陆羽一生独身一人,到处漂泊,常寓佛寺道观、官舍驿站,所到之处全赖师友周济,如李齐物、邹夫子、崔国辅、皎然、颜真卿、裴胄、姚钦、萧公瑜、李兼、李复等。赵文论证,苎山“在今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仙宅村苎山桥一带”,离余杭县治约有十多里,周围是农田。苎山倒是隐居的好地方,但是其地无著名寺观,又无名士高僧,初来乍到的陆羽如何生存?寄居何处?总不能终日乞讨为生吧。在陆羽的友人中,无一人与余杭苎山有密切关系的。所以,苎山客观上不符合陆羽生活的条件。《陆文学自传》讲得很清楚:“至德初,秦人过江,予亦过江,与吴兴释皎然为淄素忘年之交”,“上元初,结庐于苕溪之滨。闭关对书,不杂非类。名僧高士,谈宴永日”。陆羽是因为与皎然结交而寓居湖州的,陆羽“结庐于苕溪之滨”是在湖州。

第四,赵文说:“几乎中外所有的陆羽研究者无一例外,一致认为陆羽在唐上元年间,即公元760761年写成《茶经》”(《茶圣陆羽在余杭著茶经考》)。因陆羽先撰《茶记》后著《茶经》,故而赵文认定“陆羽在上元初的上半年,即760年上半年隐居苎山,写成《茶记》一卷。”但据笔者所知,《茶经》的成书,有乾元年、上元年、宝应年、广德年、永泰年、大历年、建中年、贞元年多说,至今没有定论。上元年著《茶经》,只是一家之说,仅凭此似乎证据不足。

第五,“初隐居苎山,自称桑苎翁,撰茶经三卷”,这也可以理解为对陆羽一生的描述,那么,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为“初隐居苎山,(后)自称桑苎翁,(后)撰茶经三卷”,隐居、称翁、著经可以不同时,可以不在一地。

  关于陆羽在余杭双溪陆羽泉写成《茶经》

赵文说:“上元元年十一月,即公元76011月,陆羽原想再写就《茶经》,却发生了‘刘展之反’的动乱。……余杭又屯兵,只能隐居到在唐时还相当隐蔽的余杭吴山双溪路侧陆羽泉。外面战事频繁,陆羽积累了大量笔记已写出了《茶记》一卷,‘阖门著书’写出《茶经》三卷,这才是史称的‘更隐苕溪’。”(《茶圣陆羽在余杭著茶经考》)但是这一说法依然存在许多问题。

第一,赵文将“更隐苕溪”理解为第二次隐居苕溪。如按赵文所说推论,陆羽上元元年上半年隐居余杭苎山是第一次,上元元年十一月后因刘展之反隐居余杭吴山双溪是第二次,每搬一次家算隐居一次,那么其后到湖州,应有三隐四隐苕溪。其实,“更”字只是强调语气,并非又、再之意,更隐苕溪也即隐苕溪,且所隐是湖州的苕溪。

第二,赵文认为刘展之反是陆羽“更隐苕溪”,从苎山到双溪的原因。从刘展叛反到被平,时间不足三月。且屯兵余杭的是官军而非叛军,余杭境内没有战事。所以说,刘展之反不足以促成陆羽的更隐。

赵文又说:“他在《陆文学自传》中写道:‘刘展窥江淮,作《天之未明赋》’。也就是说,陆羽在刘展窥视江淮未起兵时,即公元760年底前,陆羽就深有感受,写就了《天之未明赋》。”其实,并非陆羽未卜先知,而是在刘展反叛后,湖州失陷,陆羽当时身在湖州,有感而发,故作《天之未明赋》,时间约在上元元年末至上元二年初。“刘展窥江淮”,是说刘展叛反,妄图割据江淮,叛迹已显,非刘展未起兵之时。

第三,赵文认为,“大约在上元二年夏秋之交,即761年应皎然之邀去湖州”。那么就意味着陆羽在双溪也仅有半年时间,并撰著了《茶经》三卷。《茶经》内容广博,体系完整,是陆羽之前的中国古代茶学的总结。这部书是长期积累的结果,非短时间所能完成,也不是一稿、两稿所能完成。特别是“七之事”、“八之出”涉及的资料多、产地广,以其年龄、学识、所处环境条件的限制,无法写出。如同苎山,吴山双溪的环境同样不适合陆羽的流寓生活。吴山偏僻,无友人资助,陆羽的食宿无法解决。

第四,赵文论证陆羽在双溪著《茶经》,依据的是清嘉庆戊辰版的《余杭县志》。在第二十八卷之“寓贤传”中有“陆羽”条目,其中云:“吴山双溪路侧有泉,羽著《茶经》,品其名次,以为甘冽清香,堪与中泠、惠泉竟爽(旧县志)。”就此段文字来说,不乏道听途说的成分。

首先,“羽著茶经,品其名次”,所谓陆羽在《茶经》中品评双溪泉就是子虚乌有。相传陆羽曾著《水品》或《泉品》,评品天下名泉名水,但惜不传,唯张又新《煎茶水记》中记有陆羽评定天下二十水。《水品》或《泉品》也许有记载,但陆羽《茶经》中无具体的评泉内容,更无关于双溪泉的记述。

其次,陆羽评水,以庐山康王谷谷帘水为第一,刘伯刍才是以中泠水为第一,所以,陆羽不会评双溪泉“堪与中泠惠泉竟爽”,当是后人的捏造。

再次,此段文字在于说明陆羽品评双溪泉,虽说“羽著茶经”,但并没有认定陆羽在双溪著《茶经》。

《余杭县志》第十卷山水有“陆羽泉”条目,“陆羽泉在县西北三十五里吴山界双溪路侧,宽二尺许,深不盈尺,大旱不枯,味极清冽(嘉靖县志)。唐陆鸿渐隐居苕霅,著《茶经》其地。常用此泉烹茶,品其名次,以为甘冽清香,中泠、惠泉而下,此为竟爽云(旧县志)。”

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有个著名的观点,就是“层垒造成的古史说”,是说对于历史现象和事件,后人的描述往往比前人更具体和详细,这其中当然不乏穿凿附会。对于陆羽研究,同样也存在这种现象。旧县志原来仅说“羽著《茶经》,品其名次”,后来一下就变成了“唐陆鸿渐隐居苕霅,著《茶经》其地。常用此泉烹茶,品其名次”。原来无名的双溪泉后来也变成了陆羽泉。“著《茶经》其地”,是在苕霅,还是在双溪,也是语焉不详。

陆羽一生游历之处甚广,其到过余杭吴山双溪,品尝过双溪泉是有可能的,就是凭传说称之为陆羽泉以纪念陆羽也未尝不可。但到过和隐居是不同的概念,陆羽是不太可能隐居余杭吴山双溪的,更无证据证明陆羽在吴山双溪著《茶经》。

  关于杭州历代名流诗作中的陆羽著《茶经》

赵文说:“从杭州太守苏东坡、洪武进士夏止善、民国余杭学者孙绍祖都认为陆羽隐居余杭著《茶经》。”(《茶圣陆羽在余杭著茶经考》)那么,下面我们就看看事实是否如此。

第一,赵文在引用宋《咸淳临安志》卷三十八“安平泉”条目苏东坡诗“策杖徐徐步此山,拨云寻径兴飘然。凿开海眼知何代,种出菱花不记年。烹茗僧夸瓯泛雪,炼丹人化骨成仙。当年陆羽空收拾,遗却安平一片泉”后得出结论,“苏东坡的诗直接点到陆羽,‘当年陆羽空收拾,遗却安平一片泉’。我们可以理解,陆羽当年在杭州余杭汲泉、烹茶、评泉著作茶经,怎么这么好的安平泉会遗却掉?”(《茶圣陆羽在余杭著茶经考》)《咸淳临安志》“安平泉”的记载原出吴自牧《梦梁录》。然而,这尾联两句诗的意思,是说陆羽品评天下名泉名水,却遗却了安平泉这样的好水。这是文人的文学夸张,旨在赞美安平泉。如果换成玉泉、趵突泉之类,也同样可以。所以,仅凭苏轼此诗不能证明陆羽在余杭吴山汲泉、烹茶、评泉,著作茶经。

第二,赵文在引用清《嘉庆余杭县志》卷八山水“夏止善径山雪霁二首”诗“篮舆忽度翠微关,行尽双溪上径山。日月连珠从地转,蓬莱浮玉倚天看。龙飞凤舞千支袅,越北吴南两乳盘。雪水隐应仙品试,茶经仍向石林删”后说:“雪中上径山,高处不胜寒,这环境,这意境,诗人在‘行尽双溪上径山’中不由地联想起‘茶圣陆羽’在双溪陆羽泉写的‘茶经’的情景,端座在径山寺,面队群峰石林,品试着雪水烹煮的径山茶,其味无穷,连当年陆羽写就的《茶经》仍需要删改啊!”(《茶圣陆羽在余杭著茶经考》)陆羽《茶经》仍需要删改不错,但为何要修改?因为陆羽《茶经》仅说“山水上,江水中,井水下”,未及雪水。且《煎茶水记》记陆羽评定天下二十水,雪水最末。而夏止善却认为雪水优异,宜试仙品茶,故而《茶经》应该修改。更何况,诗中并无陆羽在双溪陆羽泉写《茶经》的意思。

第三,赵文引用今人孙绍祖的“苎泉怀古”诗,认为“抒发着他对茶圣陆羽在余杭双溪陆羽泉著作《茶经》名垂青史的怀念”(《茶圣陆羽在余杭著茶经考》)。但是,我们从序文“苎翁泉,俗呼陆家井。唐隐士陆羽自号桑苎翁,著有‘茶经’传世。隐居将军山麓之泉畔,详载‘余杭县志’”中读不出有“陆羽在余杭双溪陆羽泉著作《茶经》”的意思。所引孙绍祖的五首诗,只能表明是题咏陆羽泉或苎翁泉,也无半点“陆羽在余杭双溪陆羽泉著作《茶经》”的意思。

其实,孙绍祖依据《余杭县志》陆羽泉的传说,题咏陆羽及陆羽泉,这本是文人的借景抒情、托物言志,不是史家笔法。苏东坡的《赤壁赋》可谓脍炙人口,然苏翁所赋并非真正的赤壁。

  关于陆羽四度到杭州

“陆羽于乾元元年(758)来到杭州。……陆羽后又于公元763764年,公元771773年三度来杭,为杭州写下《武林山记》、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、《道标传》”(《陆羽与杭州》)。

第一,陆羽于乾元元年(758)第一次到杭州,系子虚乌有的事,论证已见前面。

第二,赵文说:“‘下竺灵山教寺’在765年前称‘南天竺’。765年后,称‘下竺灵山教寺’,也称‘下天竺’。陆羽记云:‘南天竺、北灵隐’,由此考证,陆羽在公元763764年来到杭州,写下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”(《陆羽与杭州》)。

然而,南宋《咸淳临安志》卷八十“景德灵隐寺”条原记:“灵隐、天竺两山由一门而入。陆羽记云:‘南天竺、北灵隐’。”陆羽所称南、北,也可指山。两山由一门而入,南边为天竺山(似乎天竺山又分为上天竺山和下天竺山),北边为灵隐山。即便765年后,天竺寺改称“下竺灵山教寺”,后人袭用旧称也未尝不可。守直律师于大历五年(770)灭度,皎然为其作《唐杭州灵隐山天竺寺故大和尚塔铭并序》,仍袭用“天竺寺”。更何况“下竺灵山教寺”,简称“下天竺寺”、“下竺寺”、“天竺寺”、“下天竺”、“南天竺”也是可以的。

其实,南宋《咸淳临安志》卷八之“醴泉”条目有:“陆羽寺记,大历六年,忽出醴泉,酌之疗疾。” “醴泉”条所引“陆羽寺记”,当是陆羽的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。“景德灵隐寺”条所引“陆羽记云”,亦当是陆羽的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。其记“大历六年”事,则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断不会写于大历六年(公元771)前。所以,不能凭此证明陆羽于公元763764年第二度来杭州,写下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。

第三,赵文说:“南宋《咸淳临安志》卷八之‘醴泉’条目,写道:‘陆羽寺记,大历六年,忽出醴泉,酌之疗疾,又有卧犀泉。’‘醴’是甜美泉水的意思。大历六年,为公元771年。史载,大历六年(771),陆羽曾经杭州赴采越江茶,……”(《陆羽与杭州》)

“大历六年,忽出醴泉”,并非一定是陆羽亲见,可以是寺僧的叙述,后来的追记。凭此并不能肯定陆羽于大历六年(公元771)第三度来杭州。

第四,赵文说:“大历八年(773)春,大理卿卢幼平奉诏祭会稽山,邀陆羽往山阴(绍兴),鉴定‘古蓝亭石桥柱’。所以,陆羽在771773年又两次来过杭州,并为杭州写下《武林山记》、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。”(《陆羽与杭州》)

然而,《全唐文》卷九一七及《皎然集》卷四有皎然《兰亭古石桥柱赞》序云:“山阴有古卧石一枚,即晋永和中兰亭废桥柱也。大历八年春,大理少卿卢公幼平承诏祭会稽山携至,居士陆羽因而得之。生好古者,与吾同志,故赞云。”《全唐诗》卷八一六又有皎然《同诸公奉侍祭岳渎使、大理卢幼平自会稽回,经平望将赴于朝廷,期过故林不至》诗。卢幼平大历初年曾任湖州刺史,卢幼平在湖州时与皎然、陆羽有交往,并在一起赋诗联句。所以,大历八年春,时任大理少卿的卢幼平承诏祭会稽山时,得兰亭废桥柱一块,携至乌程平望驿,经平望驿还朝。皎然、陆羽等人至平望驿看望卢幼平并邀请其重返湖州,但卢幼平未能再返湖州,而是将兰亭废桥柱转赠陆羽。之所以送给陆羽,一是陆羽好古,二是陆羽正在筹建青塘别业,石柱或许还能派上用场。

由上可知,大理少卿卢幼平奉天子诏祭会稽山,是国事公务,他不能擅自邀陆羽同去。即便是陆羽去了山阴,但却无随卢幼平去杭州的任何文字记载。因此,陆羽773年第四度到杭也是查无实据。

  结论:陆羽与杭州

研究陆羽,首要的资料是与陆羽有过交往的人的材料,其次是陆羽同时代人及唐代人的材料,再次是五代及北宋人的材料。北宋以下,一般只能作旁证材料。年代越晚的材料越不可靠,价值越小。试想,千年之后的材料,能用作千年之前事情的证据吗?

陆羽一生到过许多地方,湖州、杭州、越州、常州、苏州、润州更是陆羽常去的地方。陆羽游历甚广,其到过余杭苎山、吴山是有可能的。从陆羽所作《武林山记》、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来看,陆羽到过杭州是无疑的。但陆羽一生几度到杭州,分别在什么时间,是匆匆而过,还是寓居杭州一段时间,已难以考定。

《宋高僧传》卷十五《唐杭州灵隐山道标传》:“贞元中,以寺务克丰,我宜宴息,乃择高爽得西岭之下,葺茅为堂,不干人事,用养浩气焉。标经行之外尤练诗章,辞体古健比之潘刘。当时吴兴有昼,会稽有灵澈,相与酬唱递作笙簧。故人谚云:‘霅之昼,能清秀;越之澈,洞冰雪;杭之标、摩云霄。’……又景陵子陆羽云:‘夫日月云霞为天标,山川草木为地标,推能归美为德标,居闲趣寂为道标。’名实两全,品藻斯当。尔后声价轶于公卿间。”道标前番以律师知名,但于贞元中以后,栖灵隐西岭草堂,不干人事,究心诗章,与皎然、灵澈齐名。陆羽之评道标、游灵隐、天竺,当在贞元中。

《宋高僧传》卷二十一《唐杭州灵隐寺宝达传》:“以其陆鸿渐贞元中多游是山述记,记达师节俭而明心之调度也。”“陆鸿渐贞元中多游是山述记”,也说明陆羽贞元中游灵隐山,且作述记,述记当为《灵隐天竺二寺记》。

由此可知,陆羽晚年从岭南、湖南返回湖州后,曾于贞元中遍游武林诸山,其与道标、宝达的交往也当属此时。

然而,陆羽一生绝非仅贞元中到过杭州,其在贞元以前到数度到过杭州更是可能,只是没有确切的文字记载罢了。

 

 

参考文献

 

1、(宋)赞宁撰、范祥雍点校:《宋高僧传》,中华书局1987年版,

2、傅璇琮主编:《唐才子传校笺》第一册,中华书局1987年

3、傅璇琮主编:《唐才子传校笺》第二册,中华书局1989年

4、周志刚:《陆羽年谱》,《农业考古》2003年2、4期

5、钱时霖:《再论陆羽在湖州写〈茶经〉》,《农业考古》2003年2期

6、朱乃良:《三谈陆羽研究中几个有异议的问题》,《农业考古》2004年2期